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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移民關心的公共負擔(Public Charge),市議員卓姆(Daniel Dromm)和萬齊家(Carlos Menchaca)20日在皇后區傑克森高地(Jackson Heights)召開里民大會,呼籲民眾在12月10日到網站上發表評論。截止20日,該政策修改在網路上已收到近7萬份公眾評論。

國土安全部(DHS)10日在聯邦公報發布最新「公共福利規定」(public charge regulations),對於曾使用或會使用醫療補助計畫(Medicaid)、聯邦醫療保險處方藥物福利計畫(Medicare Part D)、糧食券(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, SNAP)、住房補助(Section 8)等福利的人,在申請簽證、調整合法居留身分時,移民局可以將其視為「公眾負擔」而拒絕申請。

皇后區移民綜合政策(Immigrant Integration Policy)高級主任Claudia Calhoon表示,使用婦女及嬰幼兒營養計畫(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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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)、兒童健康保險(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)、聯邦低收入退稅優惠(EITC)、家中符合條件的兒童享受的福利以及在醫院或診所就醫等這些福利,不會被視為「公眾負擔」,政府也不準備將這些列為「公眾負擔」。

另外,難民、人口販賣受害人(T簽證持有人)、家暴受害人、罪案受害人(U簽證持有人)在申請綠卡時都不適用「公共福利規定」,

Calhoon還表示,「目前一切都沒有改變,就算該規定獲得通過,到真正實施還有至少四至五個月時間,民眾可做準備;此規定也不會向前追溯。」

亞洲人平等會項目經理馮郁雯表示,對該規定的評論越多,聯邦政府就需要越多的時間了解民意,如果民眾不知如何操作,可以到亞平會的法拉盛辦公室找岳小姐。

民眾可登錄https://www.regulations.gov/document?D=USC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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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-2010-0012-0001提出評論,評論期12月10日截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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